劳动仲裁的地域管辖
更新时间:2023-03-10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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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仲裁的地域管辖是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若是双方分别向这两个地方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
劳动仲裁的地域管辖
劳动仲裁的地域管辖如下: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
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
劳动仲裁的步骤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步骤是以下几点:
1.填写仲裁申请书。但必须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超过时间即无效。
2.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当做出决定后,无论同意是否,都将通知当事人。如果同意受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
4.开庭审理。当事人明确请求,并进行答辩,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事实,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由仲裁庭人员就受理案件进行双方调解。
6.如果调解不成,将根据相关案件,就当事人责任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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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管辖地
不服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法律上规定,不服劳动仲裁案件在没有特别法律规定时,一般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法院受理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管辖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
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