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撤销婚姻:
1.被胁迫的婚姻可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一方隐瞒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可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诉讼时效规定是一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受胁迫的一方能申请撤销婚姻。找法网提醒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是: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
4.报批。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如公告的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