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病史的婚姻有效,属于可撤销婚姻,一般情况下隐瞒病情的婚姻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疾病是重大疾病且应该要告知的,那该婚姻是可撤销的。找法网提醒您,可撤销婚姻有两种:
1.被胁迫的婚姻可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一方隐瞒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可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前隐瞒病史离婚时不可以要求赔偿,不属于离婚赔偿的条件之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前应当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另一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之日起一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