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0-15 02: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土地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是在土地使用的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的,对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学校、幼儿园等财产也是无法抵押的。
一、
土地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土地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能否抵押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设立抵押权。找法网提醒您,土地所有权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除了土地所有权,禁止抵押的财产还包括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
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是谁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土地使用权的权益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权包括占有、使用等权益。具体操作:1. 占有:确保土地实际控制;2. 使用:按规划进行开发建设;3. 收益:通过出租等方式获取经济回报;4. 转让、互换等: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
土地所有权的各项权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所有权包括四项权利。占有权指实际控制土地;使用权指按用途利用土地;收益权指从土地获取经济利益;处分权指决定土地命运,如转让、抵押等。具体操作需依法进行。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哪些
土地所有权有两种形式:
1. 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2.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