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修改离婚协议吗
更新时间:2023-08-0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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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不可以修改离婚协议,离婚后,则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且完成离婚登记,则不能进行修改,但若是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前,可以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夫妻双方可以协商。
一、
离婚后可以修改离婚协议吗
离婚后不可以修改离婚协议,只要没有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尚未在民政局备案的情况下,是可以修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
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怎么办
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
办协议离婚要多久时间
办协议离婚最快也要三十一日。协议离婚的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找法网提醒您,如果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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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婚6年,离婚协议还能更改或补充离婚协议吗
一般不可以,但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时是可以变更的。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 A、欺诈 B、胁迫 若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
离婚两年可以改协议吗?
您好,双方同意是可以变更的;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