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姻是犯法行为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都是犯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买卖婚姻的特点是违反了我国关于婚姻自由、自愿的法律规定,是被法律若打击和禁止的行为。具体特点如下:
1.最大特点是以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
2.违反当事人的意愿;
3.形式多样,常见的有高价彩礼、拐卖妇女;
4.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找法网提示您,属于婚姻受到胁迫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2.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