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有什么权利,留置权人有哪些义务呢

更新时间:2023-10-14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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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留置权人有的权利是留置标的物权、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权、请求偿还费用权、就留置物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有的义务是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和返还留置物的义务,留置权优于抵押权。
一、

留置权人有什么权利,留置权人有哪些义务呢

  留置权人有以下权利,留置权人有以下义务:

  1.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请求偿还费用。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请求返还。

  (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2.留置权人的义务。

  (1)保管留置物。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返还留置物。

二、

留置权优于抵押权么

  留置权优于抵押权,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找法网提醒您,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所以,根据以上分析,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民法典》第456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

三、

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

  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过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过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与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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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留置物
有,留置权人的义务包括留置权人应妥善保管留置物和按时返还留置物。我国《物权法》第234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消灭、丢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留置权人有什么权利跟义务?
  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从来都不是单独存在的,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尽到相应的义务。留置权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也是相辅相成的。那么在留置法律关系中,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但留置物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与债务的金额相当,即债权人只能留置与自己的债权额相当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当交付债务人。   债权人将留置物返还给债务人后,即不可以其留置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债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的,债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留置物交付于债权人占有的,留置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请求偿还费用   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请求返还。   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1)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3)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留置财产。   (4)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留置权人的义务   1、保管留置物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留置权存续期间,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留置物;因此给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返还留置物   在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或者债权虽未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给债
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
律师解答动态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20分钟前
您好,律师函的真实性存疑,所谓的赔偿要求也缺乏法律依据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27分钟前
您好,需先提起劳动仲裁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30分钟前
您好,可向市监局投诉对方恶意扣款
报警好了,报好了,报好了,你别。
李翠英律师
李翠英律师
44分钟前
你好,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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