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的诉讼费用怎么收
更新时间:2023-03-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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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纠纷的诉讼费用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来收费,单纯的财产类案件要按照财产标的总额来分段累计缴纳,非财产类的案件是按件计费的,如果涉及财产纠纷的,则要增加一定比例的费用。
一、
民事纠纷的诉讼费用怎么收
民事纠纷的诉讼费用按照如下规定收取: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不同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二、
起诉费用谁交
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在起诉状中原告可诉请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找法网提醒您,以下特殊情况,被告不会完全承担诉讼费: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三、
民事起诉的流程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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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案件怎么收费呢?
民事诉讼费用一般会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其中,财产案件的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的申请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br/>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br/>
(一)案件受理费;<br/>
(二)申请费;<br/>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br/>
第十三条<br/>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br/>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br/>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民事诉讼怎么收费
对于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br/>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br/>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br/>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br/>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民事诉讼诉讼费应该怎么收
对于进行民事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般应当由败诉方进行承担;起诉方先行缴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br/>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br/>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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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