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可以更改名字,如果满足变更条件的,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拆迁协议没有有效期限的问题,只要其本身是合法的,它的效力就没有时间的限制。找法网提醒,开发商在协议签订后一直未用地,很可能开发商的用地行为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该土地很可能未经依法征收。如果土地未依法征收,那么你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就是无效的,如是这样的,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建房,当然还要符合当地的规划。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