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3-0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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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信函、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涉外继承应当查清遗产的具体情况,对遗产的数额、种类、被继承人的债务等问题应当明确。
一、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7.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
涉外继承的特征
1.涉外继承中至少有一个涉外因素
2.涉外继承主要是通过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
3.涉外继承关系的案件实行专属管辖。找法网提醒,在我国,涉外继承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三、
涉外继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涉外继承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在办理有关继承事项时,最好先委托遗产所在地或被继承人最后居住地的亲友或者律师,了解遗产的状况,对遗产的总额、所在地、种类以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的总额、继承人的人数等情况有个初步认识,然后再着手办理继承的申请。
2.弄清该国继承相关法律特点:特别是掌握该国是否实行限定继承原则。所谓限定继承原则,是指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后,他应承担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归还义务,以从被继承人那儿继承所得财产为限。反之,则为限定继承原则。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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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法定继承公证的材料有:<br />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br />
2、房屋所有权证书;<br />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br />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br />
5、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br />
法律依据:<b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br />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br />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br />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br />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br />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