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在外省不可以补办。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具体的规定是需要到原来的地方进行相关的补办程序,规定是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因此建议您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帮忙办理。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证手续的办理如下
1.申请:提交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办离婚证不用钱。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