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不了的办法是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形如下: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满足前文所述的条件,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