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不可以当法人。缓刑期间可以注册公司,但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时,该企业法人应当主动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
4.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的不利影响。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遵循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5.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