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的应对办法是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被告对管辖权无异议的,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
3.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起诉离婚需要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属于对公民发起的民事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若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
被起诉可以出判决结果的时间要看适用的程序和案件的具体情况: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找法网提醒,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