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怎么评估的
更新时间:2022-12-2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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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转让评估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股权转让的流程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取得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即可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一、
股权转让怎么评估的
股权转让评估方式如下:
1.收益现值法
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
2.重置成本法
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3.现行市价法
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参照相同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评定重估价值。
4.清算价格法
用清算价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二、
股权转让流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后,义务不转移。找法网提醒您,股权转让是股份象征的权利的转移,而不是义务的转移,因此股权转让后,义务不转移。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此时的第三人取代原股权人成为新股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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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价值评估问题及
股权转让评估方法多样。收益法基于预期收益确定价值;市场法通过比较市场案例确定价值;成本法则基于资产和负债评估。选择时需结合实际情况,确保评估准确。
老师,你好,股权转让原值怎么计算
个人转让股权时股权原值确认的方式:
1、以货币出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以非货币出资的,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3、其他方式。
股东转让股权的注意事项: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出资的规定:
1.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多长时间,怎么规定
1. 股权转让评估的时间由转让人与评估机构在评估合同中约定。评估机构可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时间与方法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 股东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若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遵从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