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2-30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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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以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继承人、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遗嘱执行人等。遗产管理人负的责任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造成遗产来失的赔偿责任、移交遗产的义务等等。
一、
可以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可以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继承人共同担任,或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或由继承人推选的人担任,或由遗嘱执行人担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
遗产管理人负有哪些责任
1.遗产管理人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如果对其所保管的遗产漠不关心,怠于履行义务,对遗产缺乏应有的保护致使遗产遭受损毁、散失的,遗产管理人应当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2.遗产管理人如果将遗产供自己使用、消费,应当承担因使用、消费遗产而造成遗产来失的赔偿责任。
3.在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在的地址不明,有登报公告或通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义务,并在公告期民届满以前,有拒绝清偿债务和音乐会遗赠物的义务。
4.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期间,有向继承人、死者的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报告管理善的义务。
5.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期间,如果有继承人主张继承时,有向继承人移交遗产的义务。

三、
遗产管理人有报酬吗
找法网提醒您,遗产管理人一般是有报酬的。且遗产管理一般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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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遗产管理人确定有争议怎么办,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你好,谁有资格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如下:
1. 一般由被继承人指定;
2. 若被继承人未指定,则由继承人及时推选;
3. 若继承人未进行推选,则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4. 若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则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此外,在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若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知道但不能通知,则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