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首付之后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当事人要进行贷款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固定的住所,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等。
法律依据: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1.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
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当前面的几项都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找法网提醒您,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