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了就会留案底吗
更新时间:2023-01-12 12: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立案了不一定会留案底,只有被法院判处刑罚的,才会留下案底。刑事起诉立案条件首先是有犯罪事实,其次是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刑事自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请求调查。
一、
立案了就会留案底吗
立案了不一定会留案底。
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一般被法院判处刑罚的才会留下案底。
刑事案件立案后,会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判决阶段,如果最后法院判处刑罚的,才会留下案底。
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撤销案件,不会留下案底;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会留下案底:
1.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法院受理后作出无罪判决的,也不会留案底。
二、
刑事起诉立案条件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起诉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
2.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三、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结案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结案要看具体适用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被判刑了,立案了,还会重新立案吗
结案了可以重新立案,对于公诉案件来说需要新的犯罪事实且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自诉案件来说,首先自诉人需要对属于自诉范围的案件提起诉讼,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最后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和证据。<br />
法律依据:<br />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p>
<p>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p>
<p>
<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span>第八十六条
</p>
<p>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