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花的钱要还吗
更新时间:2023-07-14 13: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分手花的钱一般不要还,恋爱中花的钱一般视为赠与,除非双方约定此类费用属于借贷费用。同居房产分手的处理是按照双方当事人所占有的财产比例进行分配。
一、
分手花的钱要还吗
分手花的钱一般不要还。
男女朋友分手了以前给的钱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还的,是因为这个可以视为在谈恋爱期间的一种赠与的行为。但如果是民间借贷行为的话,那么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诉讼时效规定。
恋爱中一方给一方的钱,视为正常的赠与关系,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应当在一年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的原因。
二、
同居房产分手怎么处理
同居房产分手的处理:
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则不予分割。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
什么条件构成非法同居
构成非法同居的条件如下:
1.同居关系的主体是未婚男女;
2.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缔结婚姻,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3.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名义和长期共同生活的形式,并为群众所公认;
4.同居关系,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既违反结婚的形式要件,也有一部分违反结婚的实质要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5.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6.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7.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了要不要还?
一般来说,恋爱期间花的钱是不能再要回来的。男女在恋爱期间,往往会因为请对方吃饭、旅游、为对方购买礼品等产生一定的金钱支出,这种支出实际上是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赠与完成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
就是对象自己给我花的钱,我还要还吗
谈恋爱期间自愿给的钱原则上是不用还的,但若为明确表明借给女方的,或该赠与价值巨大,认定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且赠与方主张返还的,则是需要返还的。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此外,赠与还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谈恋爱给的钱要归还吗
恋爱期间一方给对方的礼物,对方是有权不返还的恋爱期间一方基于自愿意思送给对方的礼物,应当视为赠与,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所有权即归对方所有,不可再撤销。但如恋爱期间基于结婚而给付的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br/>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br/>
第六百五十八条<br/>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br/>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