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时安置补偿费由谁支付
更新时间:2023-01-03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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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征地时安置补偿费由国家来支付,具体由政府来落实补偿费的发放方案,如果当事人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满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后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
征地时安置补偿费由谁支付
征地时安置补偿费由国家支付,具体由实行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放。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等予以公告。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
征地补偿款的标准
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根据被征用土地的用途有所不同: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3.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4.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三、
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方式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两种方式:
1.将土地补偿款在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分配,即所谓的平分钱、平分地。
2.将土地补偿款分配给失地农户,即占谁地,分谁钱。
实践中,有的是按第一种来进行分配的,有的则是按照第二种来进行分配的,不过第二种分配方式较为普遍。找法网提醒您,无论是哪种分配方式,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土地补偿分配的不合理,或是遇到村委会私自截留安置补助费或是土地补偿费,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反映无果,则可以依法、理性的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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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归谁支配
我国的土地补偿款归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被征地农民、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拆迁房屋补偿费由谁发放
下面我将针对拆迁房屋补偿费由谁发放做简要分析:
1、依照拆迁补偿协议中对支付时间的约定为准,在实际操作中,要看当地政府拆迁办的办事效率。
2、拆迁补偿费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的补偿。
3、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的公平补偿。
4、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