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失信人的后果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
3.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部门不向其出售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
5.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6.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暂缓受理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暂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规划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暂停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暂缓办理在建项目的后续规划手续;
7.其他限制。
以下情况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6.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找法网提醒您,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的方式是: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其他法定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