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强险上路会怎么样
更新时间:2023-01-0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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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没有交强险上路首先是驾驶证会被扣分,其次是会被扣车,要缴两倍纳保险费的罚款后才可以重新取得车辆。没有交强险上路发生事故只能自己承担责任,其他保险不会进行分担。
一、
没有交强险上路会怎么样
没有交强险上路会产生的后果如下:
1.驾驶证扣分:没买交强险上路,被交警查到会扣1分,并且处于200元以下的罚款;
2.缴纳两倍保费罚款:没买交强险上路,被查到需要缴纳保费两倍的罚款;
3.车辆被扣留:交警会扣留没买交强险的车辆,缴纳了保费后才归还。
二、
只买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只买交强险赔偿多少钱取决于投保人的责任程度以及具体的损失情况,总的来说,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下: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三、
交强险索赔的诉讼时效,交强险的理赔范围
交强险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的损失,而不论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责任。交强险赔偿的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找法网提醒,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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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交强险的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着
未投交强险发生事故,一般情况下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br />
法律依据:<br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br />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不买交强险会怎么样
没买交强险就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br/>
法律依据:<br/>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br/>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br/>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没买交强险会怎样处理
根据交强险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其机动车辆。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同时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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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br/>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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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br/>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