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违约合同赔偿损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进行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找法网提醒您,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违约情形如下:
1.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2.卖方拒绝交付房屋;
3.买方延迟履行支付房款义务;
4.卖方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违约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