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拘留一年几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是如果发生的是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进行拘留和罚款。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拘留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要分清是有能力而故意逃避执行,还是确实无财产执行。
2.如果是确实无财产执行的,不能适用《刑法》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不适用司法拘留。
3.只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才能进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罚。找法网提醒您,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