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名字申请书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孩子的原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更改的姓名等信息;
2.依据《户口登记条例》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3.改名理由;
4.此致落款申请人签名。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孩子改名后随之而来的一系列变更应该按部就班逐项解决,其中包括学籍问题。
找法网提醒您,孩子更改姓名的流程如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并不少见,有许多孩子都是由一方单独抚养,在很多方面都会出现不方便的地方,但是不论是否是婚生子女,他们享受的权利都是相同的,所以非婚生子女也是拥有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