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2.受理申请
审查银行贷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对住房贷款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5.收费发证
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房屋可以被二次抵押,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房产抵押给私人一般不会上征信,因为这属于民间贷款目前。上征信的一般都是银行和一些正规的大型金融机构才会。找法网提醒,如果想要查询自己的征信,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征信记录会影响贷款额度以及贷款申请能否获批,也会影响到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信用良好,银行还可能会在贷款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但如果有逾期记录,银行在放贷时就会更加慎重,不利于借款人获得贷款或增加贷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