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实质审查内容包括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具备第显著性以及没有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没有违反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禁止规定;没有与注册的商标近似或相同等条件。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的年限是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找法网提醒您,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1.《商标注册申清书》一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墨稿一份。
3.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5.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还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和使用管理规则等。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如申请人在一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中申报的指定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超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规定的一类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商标局对申请人的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在通知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