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3-05-1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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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者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民政局办理离婚的,需要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需要亲自申请领取离婚证。
一、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如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
找法网提醒,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具体有哪些
民政局办离婚具体有如下手续: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
4.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等待离婚冷静期;
6.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颁发离婚证。

三、
离婚证没有了可以补办吗
离婚证没有了可以补办,一般而言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都是有备案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是各区档案馆开具查档证明,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离婚证。一般而言只需要收取10元左右的工本费即可,办理时需要提交“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户口簿、身份证及.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等材料。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如果是境外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后,符合规定的,便会进行补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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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
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 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 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 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 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 颁发离婚证。
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手续有哪些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
1. 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 诉讼离婚: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后,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另外,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