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如果孩子不让探视,首先应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并寻找解决方案。
1.如果对方是出于对孩子的保护而拒绝探视,可以尝试建立信任关系,以逐渐获得更多探视的机会。
2.如果对方是出于个人原因拒绝探视,则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在行使子女探望权时,应该首先遵循双方的约定和法院的判决。
2.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没有达成协议,或者法院没有作出判决,则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
3.在提起诉讼前,应该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不让探视的证据、子女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的证据等。
4.在诉讼过程中,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的请求,并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爷爷奶奶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1.根据法律规定,探视权主要属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2.即使是在离婚的情况下,也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才拥有法定的探望子女的权利。
3.因此,爷爷奶奶想要探望孙子或孙女,必须获得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才能进行。
4.只有在父母离婚且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可能会在适当的时候和条件下得到监护人的同意去探望孙子或孙女,但这仍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并考虑到儿童的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探视权问题上,法律是你的坚强后盾。如果你在行使探视权时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法网在线咨询法律专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