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方式是如果该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夫妻房产分割不交税。找法网提醒您,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将共有的房屋产权划分给另外一方,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发生转移的,只不过是所有权由原来的两人共有变为一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