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由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1.被保险人车辆在绿灯已经转黄灯尚未越过停止线情形下,加速欲通过路口,在通过过程中另一方向已经变绿灯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黄灯时电子监控对已行使在路口中央的车辆不视作违章);
2.被保险人车辆在绿灯已经转黄灯情形下已经越过停止线,在通过过程中因未及时通过(因道路交通拥挤等其他合理原因),另一方向已经变绿灯,车辆驶出致使相撞,此时应当由另一方车辆承担主要责任。
3.被保险人车辆在绿灯已经转黄灯情形下已经越过停止线,在通过过程中因未及时通过(非因道路交通拥挤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绿变黄车辆未及时通过的情形),另一方向已经变绿灯,车辆驶出致使相撞,此时应当由被保险人车辆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4.被保险人车辆在绿灯已经转黄灯情形下已经越过停止线,在通过过程中,另一方车辆在黄灯未变绿灯前启动驶出,致使相撞的,另一方车辆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被保险人车辆在绿灯已经转黄灯情形下已经越过了停止线,在通行过程中,另一方向车辆在黄灯已经变绿灯情形下驶出,致使相撞的,应当区分上述2、3钟情况,分别划分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构成要件有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1.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2.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3.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4.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