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的案件需要在判决生效后才能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判决生效后,欠款人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找法网提醒,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下面的标准执行。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不会坐牢的。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