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过户可以保留原车牌号码。
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夫妻车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领填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
2.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须交验车主身份证;
3.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
4.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
找法网提醒您,车子过户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