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收到传票后是先调解。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但不能久调不决。调解无效的应当开庭审判。
《民事诉讼法》第94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民事诉讼法》第97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诉讼基本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起诉状;
3.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
4.法律规定的其他离婚诉讼的条件。
诉讼离婚要三到六个月才能离。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结期限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结期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