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的话能分到。找法网提醒您,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对该房产的价值进行分割时,女方可以分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正(有离婚判决书无需办理),与此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即日完成);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10个工作日完成);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7工作日内完成)并缴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双方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