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个人著作权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著作权转让的特征有:
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2.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
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著作权转让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找法网提醒您,著作权转让登记是以自愿登记为原则。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