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爆炸物立案标准是:
1.非法制造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2.非法制造爆炸装置的;
3.非法制造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从以下几点理解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规定的“非法”
1.“非法”,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也包括违反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规章、通告等规范性文件
区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规定的“运输”和“邮寄”。
2.“运输”与“邮寄”的主要区别是运输的方式,一个通过交通工具,另一个是通过邮政系统,“运输”一般较“邮寄”的数量要多。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中的“枪支”。
3.“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包括军用的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以及射击运动用的各种枪支,还有各种民用的狩猎用枪等。“弹药”,是指上述枪支所使用的子弹、火药等“爆炸物”,是指具有爆破性并对人体造成杀伤的物品,如手榴弹、炸药以及雷管、爆破筒、地雷等。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运输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