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独资买房一般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的房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例外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于夫妻之间的约定财产制高于法定财产制,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约定房产的书面协议,那么应该按照夫妻之间的约定确定房产的归属。
找法网提醒您,继承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并且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
1.夫妻共有财产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时间必须是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也就是从婚姻关系成立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之时。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分居期间和离婚判决生效前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
3.已经办理了婚姻但还未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礼物、礼金以及所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产为个人所有。
4.婚姻当事人就财产为共有还是归个人所有产生争议,又无法查证的,都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