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书吗
更新时间:2023-01-1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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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放弃继承权不一定需要公证书,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放弃继承权公证书需要的材料是死者的死亡证明、财产权利的凭证、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材料、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一、
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书吗
放弃继承权不一定需要公证书,公证并不是放弃继承的必要条件,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公积金证明等;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4.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异地办理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可以异地办理的。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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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放弃继承权范本如何写的
放弃继承权既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表达,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如果选择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样的声明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其中,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这并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同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此外,受遗赠人也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如何写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写法:首先,写明放弃继承权声明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写明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放弃继承的基本事实等主要内容。最后,声明人签字,写明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