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2-10-1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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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当事人有约定按照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一般依照所造成实际损失不超过30%进行赔偿。不定期租赁合同有在双方当事人知晓的情况下,随意解除合同,具有不稳定性。
一、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是按约定赔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不需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哪些问题
找法网提醒你,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以下问题:
1.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随时解除合同;
2.双方可以在任意时间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3.其他问题。

三、
什么情况下会设立不定期租赁合同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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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后是否需要赔偿,法律如何规定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一般不需要赔偿。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是否需要赔偿,法律如何规定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一般不需要赔偿。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不需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要赔偿吗,法律怎样规定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一般不赔偿。但若合同因违法解除,且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就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若未通知对方的,可以视为违约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