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外债一人可以偿还吗
更新时间:2023-01-0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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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离婚外债一人可以偿还,法律规定,夫妻债务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产生活,或是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
妻离婚外债一人可以偿还吗
妻离婚外债一人可以偿还。双方沟通后都同意离婚的时候把债务归一个人即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或归一方全部承担。这种协议约定也是有效的。
二、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
夫妻债务能做公证吗
找法网提醒你,夫妻债务可以去做公证,只是对于债务公证的作出,公证机构难以审查债务的公正性,因此每个地方的政策标准不一,如果夫妻要去做债务公证,可以事先咨询公证机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对于债务偿还不足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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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债务离婚后可以由一人承担吗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是不可以一人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br/>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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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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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八十九条<br/>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