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2022-11-04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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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的事项进行负责。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带人看房可以拒绝的,出租人是不能侵犯到承租人的权利。
一、
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由谁承担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1条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二、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带人看房可以拒绝吗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带人看房可以拒绝的,租房期间,房屋在租客的占有和使用中,房东只享有所有权,他的权利限制在租房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双之间没有约定允许房东来参观的权利,那房东就无权。所以房东如果想带人看房,可以先征询租客的同意,但是不能直接带人去。

三、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怎么办
1.承租人对房东所售的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出卖以后,不会因为所有人的变更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仍可继续租住;
3.如果房东卖方的行为影响到承租人的正常租住,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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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期间的造成的租赁物损坏的,应当由谁承担维修义务
1. 租赁期内,一般由出租方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2.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果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3.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4. 因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上述规定的维修义务。
租赁期间谁负责房屋维修,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原则上由出租方承担,但双方对此有明确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期间维修
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