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条件要求: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登记手续是:
1.夫妻双方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构审查登记材料;
4.婚姻登记机构经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一个月);
5.离婚冷静期后三十天内,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登记申请需的材料如下: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