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和遗赠的生效条件是:
遗嘱生效条件是: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在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之内、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合法有效;
遗赠的生效条件为:被继承人去世、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赠、遗赠书合法有效。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是:
1. 权利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找法网提醒您,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
3. 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