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引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孩子还没有出生不涉及孩子的抚养。在孩子出生后,以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抚养费。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找法网提醒您,在怀孕期间离婚小孩能上户口的,怀孕期间离婚上孩子户口可由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在离婚后孩子出世的,孩子一般应该归母亲抚养,在这个时候孩子的户口应该是跟随母亲的户籍地走的,就是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小孩户口应该在母亲的户籍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