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江津区一名男孩进入一家宠物店,打开猫柜,放走了一只价值20000元的宠物猫,引发热议。视频中,男孩蹲在宠物店猫柜前,将猫柜打开,随后离开宠物店,宠物猫也跟着跑了出去。
未成年损害他人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未成年人破坏别人财物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但对未成年人的追究仅是批评教育,但造成的损失有其监护人承担需要的赔偿责任;
2.未满十四周岁,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不给予行政处罚。但会要求他的监护人加以管束,并由监护人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
3.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损坏他人财物,按损坏的财财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受害人相应数额的金钱。而财产的实际价值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需要请鉴定机构对财产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