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关系
更新时间:2022-09-3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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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关系是一般民事法律关系,都和委托合同的当事人。被委托人在越权代理造成善意相对人损失、因本人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等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一、
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关系
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关系:双方一般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是委托合同中的当事人。找法网提醒您,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约定的,由被委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一种合同。该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
被委托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被委托人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情况有:
1.被委托人越权代理造成善意相对人损失;
2.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3.被委托人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对对方的损失进行一定赔偿。

三、
被委托人是本人吗
被委托人不是本人,被委托人一般是指受托人,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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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和被委托人
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本人是哪个
一、委托人与被委托人怎么区分
1.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
2. 被委托人也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3. 两者因双方之间订立委托合同而发生关系的委托与被委托法律关系,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二、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权利
1. 选择受托人的权利。
2. 选择委托权限、委托方式。
3. 选择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的权利。
4. 听取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的权利。
5. 要求受托人为其过错赔偿的权利。
6. 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 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 解除委托合同的权利。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自己是哪个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区别:
1、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办理具体事务的人,受委托人是指帮助委托人从事民事、诉讼、仲裁活动的人,一般受委托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一般委托人是雇佣者,受委托者是被雇佣者。被委托人符合委托要求办理的结果,无论事情发展如何,最终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的责任是按委托人要求的内容、方式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