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增加抚养费需要的材料有: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证明,比如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证明;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证明,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
3.抚养费给付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的起诉只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即可,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并且应围绕提出的诉讼请求,阐释相关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应当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其中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方式,如有诉讼代理人,注明诉讼代理人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