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目前已经不再办理。找法网提醒您,而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且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程序是:
1.提出申请,且一般需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
2.审查。期限一般为七日;
3.发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4.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计划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