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债务的分割: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共同债务清偿前夫妻双方离婚的,对债务做了约定,有一方承担,债权人可以向其要求清偿;如果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可以向法院执行部门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连带清偿。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规定情形的除外。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孩子不需要承担。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子女不需要承担夫妻债务。但如果夫妻死亡,子女继承夫妻财产的,子女以继承遗产价值为由承担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